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2-06-01 10:09:0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刻认识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重点,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创新执法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进一步理顺执法机构和正向处室的职能分工,将行政处罚权集中划转由执法队伍统一行使,防止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头、重复执法,实现“一个部门一个机构管执法”。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持续贯彻实施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区县修订执法事项清单。严格按照执法事项清单实施行政执法权,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完善我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慎用查封、扣押措施,严禁执法“一刀切”。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制度,树立执法队伍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

四是健全部门内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促进正向监管与执法监督有机融合,加大执法协同力度,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五是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推动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

六是创新执法监管手段。统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完善智慧执法体系,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提高智慧化执法监管水平;常态化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审慎监管,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

七是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以提升法律素养、专业能力为重点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着装管理,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认知度、认同感,增强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

八是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区县执法支队建设统筹指导,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稽查考核。鼓励区县生态环境部门推行“全员执法”,配合辖区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探索推进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开展委托执法,持续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效能。


编辑 | 赵皓坤

批准 | 卓吉华

来源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